書評什麼實在不懂得寫,但既然讀了洋洋三十萬字,寫一下感想發洩也是理所當然。以下涉及劇情,請斟酌閱讀。
讀畢全書的第一個感想是:傲嬌,到處都是傲嬌
我以為敏敏特穆爾是書中傲嬌的代表,豈料最後的傲嬌大魔王不是郡主是男主。阿涅什麼都不解釋,卻默默在背後為阿怡設想周到,連住宿都安排了,洗白得比少女峰的雪還要白。雖然當讀到阿涅提出以50萬作為委託金的劇情,我就猜想阿怡會不會好像黛真知子般
第二個感想是:超人的主角
網上曾經看過一個笑話,說超人(Superman)根本不是什麼超級人類,不過是普通的外星人罷了。我想阿涅這種神通廣大的才能配得上稱為超人吧。
他科技開掛很厲害、也很高明,高明得下次見到浩基我也不敢說自己是 I.T. 出身。阿涅比起 Watch Dogs 的主角更加強大,他的力量不僅來自個人,還有他的團隊,反正都是超級富豪了。這種設定某程度削弱了公平性,甚至我還想過有沒有讀者反而同情凶手那邊呢?不過作者既然想寫類似亞森·羅蘋的主角,也許不難明白為何他有這種選擇。
狂野的推理小說
全書沒有驚天動地的詭計,又或者作者志不在此。他三番四次強調自己寫想一個關於「人」的故事,例如女主角阿怡的身世、家庭背景,混合香港歷史構造成為一個有血有肉的「人」。其他角色也是一樣,典型的上班族、時下的中學生;沒有什麼誇張設定,全部都可能是我們身邊會見到的「人」──唯獨是主角例外。畢竟阿涅不只是超人,還是一拳超人。
讀《網內人》,你未必能夠看到其他本格推理那種跟凶手鬥智的精彩對決,可是作者偏偏把「偵探當眾揭穿壞人真面目」這種經典儀式保留下來,目的就是爽度吧;所以說比起知性的 Tesla Model S,阿涅更加喜愛狂野的 Chevrolet Corvette。《網內人》部作品,前半部是享受解謎(然而阿涅早就看穿了一切),後半部則是看超人打怪獸,其實挺有趣的。
題外話,書中貼文「十四歲賤人害我舅父坐監」,怎麼令我聯想起討論區那篇很有名的搞惡文章「家姐被炒潮文」。